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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八大水系3月1日起全面进入禁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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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浙江省八大水系将于3月1日起全面进入禁渔期。其中,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飞云江、鳌江等六条流域实施春季禁渔(3月1日0时—6月30日24时),苕溪、运河流域全年禁渔。

  禁渔期制度是中国重要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每年的3—6月是多数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的生长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能更好养护水生生物资源、让水域得到“休养生息”,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和长江经济开发带“只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大背景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于2022年1月25日印发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目前,浙江的杭州、台州、温州、衢州等多地已发布禁渔公告,明确指出禁止作业类型为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该省也明确,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等需要采捕渔业资源的,以及增殖渔业利用的,须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2024年的禁渔期,浙江全省3145艘内陆捕捞渔船按期进行休渔,省市县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共开展八大流域禁渔执法检查2969次,收缴违禁渔获物3625公斤,查办行政案件1830件,查获涉案人员19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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