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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银商更新服务协议:禁止出租出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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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各大支付公司公告

  【POS圈支付网讯】近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商务、快钱支付等多家支付机构修改支付服务协议,主要涉及补充了出租、出借账户以及直接或变相为非法平台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支付宝

  微信、支付宝、银商更新服务协议:禁止出租出借账户

  微信支付

  微信、支付宝、银商更新服务协议:禁止出租出借账户

  银联商务

  微信、支付宝、银商更新服务协议:禁止出租出借账户

  从这些支付机构更新后的服务协议可以看出,这些支付机构主要是为了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年】85号文的相关规定。

  以下摘自【85号文】部分条例:

  1、支付机构严格按规定审核特约商户申请资料,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仅凭特约商户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为其提供收单服务。不得直接或变相为互联网赌博、色情平台,互联网销售彩票平台,非法外汇、贵金属投资交易平台,非法证券期货类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未经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未取得省级政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2、对于连续3个月内未发生交易的受理终端或收款码,重新核实特约商户身份,无法核实的应当停止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对于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交易的受理终端或收款码,停止为其提供收款服务。

  3、自6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账户时,应当在开户申请书、服务协议或开户申请信息填写界面醒目告知客户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并载明以下语句:“本人(单位)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单位)账户”,由客户确认。

  尽管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诈骗手法、资金转移等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

  2018年11月2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再次作出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力度。为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通知》,针对当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情况,从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加强转账管理、强化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广泛宣传教育、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提出21项措施,进一步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从大量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反映出,当前不法分子转移诈骗资金使用的账户有从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特别是单位支付账户转移的趋势。而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也存在单位支付账户实名审核不到位、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另外还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仍不了解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法律责任及其危害性,违规向不法分子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牟利。利用买卖的账户转移诈骗资金成为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的突出问题。

  为使社会公众清楚认识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加大对买卖账户等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通知》要求:建立合法开立和使用账户承诺机制、加大对买卖账户等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责编:hxqr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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